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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来源:海淀区财政局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京财会〔2017〕1775号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
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规范保险公司执行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制定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反馈市财政局会计处。
附件: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号)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6日
(联系人:李连合;联系电话:68416482)
附件: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号).pdf